关于农村低保户参与打牌的现象
- 问政网友:有话直说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4-10-05 11:57:37
尊敬的领导:
时下盛行打牌,输赢大的叫赌博,输赢小的叫“娱乐”,据观察和了解有很大部分农村低保户也参与其中,这使得很阳光的“农村低保”黯然失色,而一些真正生活困难需要政府帮助的农户却享受不到此阳光的温暖!
在农村,不论红、白、喜事不打牌的人寥寥无几,打牌的起码要占九成以上,而在纳入农村低保的人群中可能也要占八九成的低保户参与打牌!可能有人对此辩解说:十多二十元的输赢仅娱乐而已!但请试想:目前农村低保也就每月100元左右,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个十多二十元?这一个月中不仅是别人家里有事才"娱乐,平时还要打些“小耍”!又有人辩解说:每个人都有娱乐的权利,况且打牌有输有赢,要是赢了呢?这样我们不得不说:要是这个低保户赢了,我们大家都应当为此庆贺!但万一输了岂不是用这笔低保金来作为“娱乐”经费吗?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困难群体的救命钱,意味着没有这个钱有些人就无法生存、没有这个钱有些人就生活得相当艰难,但绝不是养贪图享乐、游手好闲的懒汉!
因此建议:不能同时享有低保和“娱乐”的权利,凡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员(包含共同生活者)均不得参与“娱乐”,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低保资格!此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应当由生产队长负责,因为生产队长既是基层领导,又对“哪些人符合低保条件”、“哪些人不符合低保条件”起一定作用!并且无论本社哪家有事他都在现场!生产队长如有失职,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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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5
11:57:37 有话直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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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08:59:33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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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16:38:11 市民政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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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1
09:26:02 有话直说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4-10-10 16:38:11
网友:你好!
你于2014年10月5日提出“关于农村低保户参与打牌的现象” 问政于市民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农村低保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民政部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村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低保。目前,我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为年保障线2000元/人/年,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实行定额补助101元/人/月(另有对特困家庭实行分类救助),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实行定额补助95元/人/月(另有对特困家庭实行分类救助)。因此,各区县民政局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审批,并给与低保待遇,按月发放低保金。
二、关于农村低保户参与打牌。按照《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居民,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一)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二)有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且尚未改正的。因此,有赌博等违法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不能享受低保。农村低保户参与打牌,属于个人行为,如果是赌博(以公安机关处罚依据为准),将取消低保。欢迎广大村民监督、举报(市民政局举报电话:3192352),举报查证属实的,对已经享受低保的,严格依法取消低保,对正在申请低保的,将不予批准。
泸州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