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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原农村籍大学生户口能否迁回原籍咨询

  • 问政网友:ruijun8688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10-10 01:15:12

我想咨询下因读书原因将户口迁出,户口一直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现想将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原籍是泸州市江阳区石寨乡凤龙村4组的村民,因2003年考上大学,据学校要求将户口迁入到学校,毕业后户口一直在人才市场。在毕业之后经多次咨询江阳区石寨派出所,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肯定不能”等等,故以后户口就一直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至今)。

由于本人毕竟是农村出生,土生土长的农民,而今父母已年迈(俩老人都已过花甲之年),也到了需要儿女做赡养的时刻,若本人在家而户口还在异地非本地农村户口,心里可是何等的难受?另外,本人也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户口的现状态对日后我及家庭的生活造成无比困难,此刻本人强烈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村组里)回归原始状态,还我固有的户籍状态。

请问各位领导,我此种情况能否有依据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为什么当地的派出所不准我将户口迁回原籍?为什么要剥夺我回原籍的权利?

多谢各位领导查阅本人的问题,恳请各位能帮帮我,归还我固有的户口。鄙人感之不尽!(以上事件句句属实,有证可查)


问政跟踪
  • 1 2014-10-10
    01:15:12
    ruijun8688 已问政
  • 2 2014-10-10
    10:27:38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4-10-11
    17:59:11
    江阳区 已回复
  • 4 2014-10-15
    08:57:04
    ruijun868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0-11 17:59:11

江阳区公安分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你当时到派出所咨询,因不符合以上条件,按照文件规定,派出所无法受理。而按照2013年5月《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范户口迁移的要求:严禁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你在2013年前未按规定申报迁回原籍,因此公安机关不能办理将你的户口迁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