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古蔺县椒园乡: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乱摊派?
- 问政网友:手机问政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10-10 15:17:16
古蔺县椒园乡场镇上,今天一伙人以修什么观光亭子为名,在椒园街上挨家挨户收钱。原来,今天早饭后,支书村长在乡政府小会议主持召开了集资动员会,村长出了一千元,要求与会者出一千元。还指定了一社社长和二社社长带队,要求每户最少必须出两百元。严重地增加了农民负担!这种乱摊派乱集资行为,请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问政跟踪
-
1
2014-10-10
15:17:16 手机问政 已问政 -
2
2014-10-10
15:18:59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4-10-14
09:08:06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4-10-18
09:36:44 手机问政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4-10-14 09:08:06
椒园乡人民政府回复:
反映椒园乡椒园街村乱摊派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椒园乡椒园街村民自发组织在麻窝山生产便道上修建凉亭供街民休闲,街民捐资属于群众自发组织行为,完全出于个人意愿,不存在乱摊派、非法集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目前捐资人未向乡、村两级提出任何异议。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