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检查拍的片子医院不给 请问合法吗
- 问政网友:szhqhy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4-10-13 12:20:57
昨天晚上我父亲身体不适,去护国镇顺安医院住院检查,家人问医院要片子,医院不给,而且说出院了也是不给的,我们自己掏钱拍的片子,医院为什么不给,如果说医院要存档,那也应该两份,一方一份。如果后续出现什么问题,我们还怎么维权,请问有关领导,这种做法合法吗,求解,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不要模棱两可的回复,谢谢!急急急急!(而且这不是个例,很多病人都反应拿不到拍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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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12:20:57 szhqh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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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14:46:29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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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15:33:18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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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8
09:56:06 szhqhy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4-10-14 15:33:18
护国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卫生部明确规定医院影像胶片、图片是医疗文书的一种,医院记录有患者姓名、性别、检查日期、编号、出具报告的医生,都应存档保存。护国镇顺安医院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患者的原始依据进行存档保存。
顺安医院为传统的普通X光,每摄一次片仅有一张胶片,主要用于给临床医生判定病情、疗程中对比查阅及存档。如果如网友所说摄两张片,医患双方“一方一份”,就需要拍摄两次,既增加了患者无谓的经济支出,又增加了患者的射线辐射。
还请患者及家属理解!
纳溪区卫生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所反映的“在顺安医院检查拍的片子院方不给,是否合法”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患者于2014年10月12日晚因“咽部疼痛”急诊收治入院,第二天行入院常规胸片检查,检查毕,患者要求把胶片带走,院方未让患者把胶片带走,患者表示不能理解。主要原因有以下3点:
1、由于目前护国顺安医院没有数字化射线影像,现使用的为传统的普通X光机,每摄一次片仅有一张胶片,需用于存档和必要时进行对比查阅。如摄两张片,既增加了患者无谓的经济支出,又增加了患者对射线辐射的摄入风险。
2、该院放射科医生严格遵守卫生部规定《医疗文书管理规范》,卫生部明文规定医院影像胶片、图片是医疗文书的一种,医院记录有患者姓名、性别、检查日期、编号、出具报告的医生,都应存档保存。
3、在该院没有数字化射线影像的情况下,如患者将胶片带走,将造成临床医生不能够及时判定病情的转归情况。医院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患者的原始依据存档保存,当病情加重或好转才能及时作出对比,制定最佳治疗方案。普通X光胶片报告登记有患者检查日期、姓名、性别、年龄、片号,如患方确实需要查阅、借阅等在规定保存时间内均能快速找到原始资料。
我局已要求该医院在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影像资料的同时,也要及时地做好与患者及其家属的解释和沟通工作,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