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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再次反映“龙城印象”小区物管问题

  • 问政网友:龙城闲人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0-14 11:53:02

上次反映泸县“龙城印象”小区物管问题,不满意的原因:泸县住建局在回复中称是业主聘用现有“物管”人员的自治行为,这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事实上,仁和物管公司撤离后,是该物管单方接管,长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小区业主水电费不能直接到水、电企业设置的统一窗口交纳,才长期受制于物管这种僵局,导致泸县住建局误认为是小区业主聘用自治的具体表现。

目前,小区业主急切盼望住建局能依法行政,打断物管非法经营的行为,进而让其自动撤离小区,终止收取物管费却不负责不履职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同时希望水电经营企业能收回其水电费代理权,让业主直接交纳水费电费,县消防大队、安监局等部门来查处消防设备过期太久存在火灾隐患的问题。这样,小区业主才能在不受制于人的前提下正式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入驻进行规范化管理。请住建局:立即依法处理物管违法经营的行为;请消防、安检等部门介入:立即处理消防设备过期报废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问题;请水、电经营企业:立即收回物管的收费管理权限,让业主直接交纳(不再受制于物管)。望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及时伸手援助,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让业主能正式聘用物管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问政跟踪
  • 1 2014-10-14
    11:53:02
    龙城闲人 已问政
  • 2 2014-10-15
    11:42:06
    泸县 已受理
  • 3 2014-10-30
    17:26:15
    泸县 已回复
  • 4 2014-10-30
    20:43:31
    龙城闲人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0-30 17:26:15

泸县网络舆情中心综合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再次反映“龙城印象”小区物管的问题,我们收悉后,经电话向住建、水电、消防、安监等部门咨询,也电话访问了少数“龙城印象”的业主,查阅了《物业管理条例》,现就了解到的信息综合回复如下:

一、要较好地解决你所反映的小区卫生、安全等问题,只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应的规定摘录如下:

1、“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关于自来水的问题。自来水公司对高层(六层以上)未抄表到户,因为公司的供水设备不能保证高层用水,应由业主添加设备增压,并产生管理、电费等费用,应由业主分摊。“龙城印象”小区属高层,自来水公司只针对总表收费,暂不能分表到户。自来水分司咨询电话:8191732。

三、关于用电问题。电力公司答复在分户安装智能表前,需对供电设施扩容,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业主不再另外承担费用,但应由业主委员会催促开发商。咨询电话:8171113。

综上所述,解决贵小区众多问题的关键,是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并与开发商、自来水、电力、消防等单位或部门协调,解决小区面临的其他问题。

您为小区公益事的热心让我们佩服,同时也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