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太和农贸市场改建为商品房后底楼能不能出租的问题
- 问政网友:0996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0-14 12:15:35
泸县太和之前的农贸市场被开发商修成了商品房,楼下为没隔开的门市,请问开发商有权力出租吗?开发商出租时有人说这里之前是农贸市场必须把所有的门市打开来做农产品交易,请问这个合理吗?请问开发商具备哪些手续才可以出租给别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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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12:15:35 099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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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14:57:47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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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15:50:12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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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16:04:54 0996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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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0-21 15:50:12
福集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0996”,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贸市场改建为商品房后底楼能否出租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开发商在太和场之前的农贸市场所在地建成了商品房,同时,已在商品房临近处还原好了农贸市场。商品房底楼门市打开来做农产品交易是开发商自己的事情。开发商通过正规手续建房,建成后,如果有没卖的房子,开发商有权利出租。出租时,开发商只需给承租方签订房屋协议书即可。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福集镇建管所,联系电话:819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