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陈代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8-09-01 19:46:34
请问一下对重大嫉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需要提取公积金,对重大嫉病的定性是按照医院的证明,还是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具体病名为参照哦?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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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19:46:34 陈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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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7:00:0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8-09-10
09:16:3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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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8-09-10 09:16:36
您好!您于9月1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办理提取证明材料:
1、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
2、费用结算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和医保报账结算单原件(或加盖医保/医院鲜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本人为患病人家庭成员的,需出具相关关系证明材料);
4、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60689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