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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高坝大通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陈朝震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8-09-03 20:45:34

高坝大通苑小区,一无政府批文,二无物价局审核,三无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暂无业主选举)同意,私自收费,收钱无正规发票。是否违法。

问政跟踪
  • 1 2018-09-03
    20:45:34
    陈朝震 已问政
  • 2 2018-09-14
    10:31:38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8-09-14
    10:33:02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8-09-14 10:33:02

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经查,大港物业于2015年与大通苑小区业委会签订合同,正式入驻小区,大港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需按照龙发改价〔2013〕7号文件标准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