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高坝大通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陈朝震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8-09-03 20:45:34
高坝大通苑小区,一无政府批文,二无物价局审核,三无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暂无业主选举)同意,私自收费,收钱无正规发票。是否违法。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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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20:45:34 陈朝震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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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10:31:38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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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10:33:02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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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8-09-14 10:33:02
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经查,大港物业于2015年与大通苑小区业委会签订合同,正式入驻小区,大港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需按照龙发改价〔2013〕7号文件标准进行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