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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期房备案证明的咨询

  • 问政网友:wdzailuz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4-10-16 16:12:04

你好!我们在泸州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于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在外省缴纳的,单位上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证明,是盖部门的章印的。可是房监所的人说。现在都网上备案了。不给打印和盖章。但是我进入泸州房产信息市场网查询时。那个信息上面连个章都没有,根本不能作为证明。请问有关部门,你们既然想方便市民办事,可是不能给增加更多的麻烦呀?

问政跟踪
  • 1 2014-10-16
    16:12:04
    wdzailuz 已问政
  • 2 2014-10-24
    16:38:0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4-10-24
    16:42: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4-10-24 16:42:31

网友你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和办事单位,2014年7月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开始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自动备案,即: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合同网签手续办理结束24小时后我所的房产交易权属信息系统将自动完成备案手续。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只要利用互联网登录我所的网址“【链接已失效】”,进入所购房屋的楼盘表,输入购房人网签时设定的密码后即可查询到所购房屋的网签及备案情况,此举实现了购房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即时的信息共享,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和办事单位。

如需查询所购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一种方式:可以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一起登录我所网站,让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查询核实网签合同备案情况,实现从网上直接进行信息共享。因网友是在外省缴纳公积金,如外地公积金中心确需纸质证明资料,另一种处理方式:网友可以本人执网签合同、身份证原件前往我所办证大厅查询窗口(星光路十号2号楼2层办事大厅21、22号窗口)进行查询,如该房屋的状态为已备案,查询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出具盖有档案资料专用印章的纸质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