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个人档案丢失的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花的不得了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0-17 10:55:00
我的档案是从合江教育局辞职后,经过泸县的教师招考的调档函提取的档案,当时在合江管档案的工作人员已经装了辞职备案表一份。
拿到密封好的档案后在泸县教育局进行政审,里面有辞职备案表才能政审通过,才能证明确实我已经和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泸县政审人员查阅档案后,政审通过。而且当时泸县查阅档案工作人员查阅时又把我自己那份辞职备案表也装进去,我当时也在场亲自看见自己那份辞职备案表装入档案的,此时档案里面应该有两份辞职备案表才是,后来因为要辞职备案表到合江办理公积金事宜,就到泸县教育局档案管理办公室复印备案资料,打开两份都没有了,档案袋子是换过的。那么泸县管理档案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啊?(合江辞职提档时那面装了一份辞职备案表,我自己那份辞职备案表在泸县政审时也亲自看见那份装进去了,现在去泸县教育局打印备案表一份都没有了,这管理档案还有可信度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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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10-17
10:55:00 花的不得了 已问政 -
2
2014-10-17
16:42:09 泸县 已受理 -
3
2014-10-23
16:06:52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0-23 16:06:52
泸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花的不得了”,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个人档案为何丢失,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1.我局今年所收新进教师个人档案由政审考核组审查后,直接交到局档案室保管,所有程序完全符合档案管理规定。档案室专人管理,经专业培训,2002年被评为“省一级标准管理单位”,2014年上半年通过省市领导复查并获高度赞扬。
2.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个人在办理解聘时需提供个人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四份,分别由人社局、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各存档一份,剩余一份由本人提取档案时由调出的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故信访人反映在个人档案中有两份个人解聘备案表遗失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意见
我局已责成各镇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关于聘用制和档案管理等相关政策,及时做好相关教师的思想解释工作。如网友的个人解聘备案表确因其他缘故遗失,可到原工作单位复印。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190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