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两次社保未合在一起 后又因故中断未续买如何办
- 问政网友:命运多舛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4-10-18 11:44:38
尊敬的领导,你好!
为了照顾小孩 ,2010我从外地回到泸州工作,并将外地社保转回到了江阳区社保局,由于进公司第一年没有社保,是我自己出钱补交了一年的社保费,之后将社保资料交给了公司为我续交社保(公司社保是大市社保局的),当2012年1月因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 ,才发现我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里面只有一年零一个月,没有之前的社保记录,当时一心处理事故去了并没在意这些,后因为事故原因导致我无力续缴社保而从此中断、也因事故导致我失去了唯一的工作技能凭证。好不容易熬过了两年,到现在平息下来准备再次考回技能凭证时才想到了这些,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特此!请相关领导帮帮我!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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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8
11:44:38 命运多舛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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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0
16:14:2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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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15:53:2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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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19:56:02 命运多舛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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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4-10-24 15:53:24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99号)文件规定,对同时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未重复缴费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帐户等予以累计归并。 咨询人如有不清楚之处,可打电话3109994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