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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江阳区单独二孩生育有间隔时间限制吗?

  • 问政网友:前进的小绵羊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10-18 12:49:18

你好,我是独生女,26岁,家住江阳区邻玉镇,今年4月份才生的第一个宝宝,请问江阳区的单独二孩政策有没有生育时间限制,明年可以准生吗。

问政跟踪
  • 1 2014-10-18
    12:49:18
    前进的小绵羊 已问政
  • 2 2014-10-20
    10:47:18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4-10-29
    22:03:18
    江阳区 已回复
  • 4 2014-10-29
    22:06:52
    前进的小绵羊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0-29 22:03:18
 

江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根据你所提供的基本情况,你未年满30周岁且第一个子女未满4周岁,因此在2015年你还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规定条件,建议你在第一个子女年满4周岁后或年满30周岁再提出再生育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