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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用公积金购房为什么不能提取前20年积存的公积金?

  • 问政网友:传说123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4-10-21 16:13:22

用公积金购房为什么不能提取前20年积存的公积金?公积金不就是为购房而准备的吗?只能提取当年还贷的公积金部分,那原来的公积金不是要等到退休才能提取出来了?

问政跟踪
  • 1 2014-10-21
    16:13:22
    传说123 已问政
  • 2 2014-10-23
    15:31:0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4-10-29
    15:59:0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4-10-29 15:59:06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支持提取首付款,只支持还款一年后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按照川建发[2007]99号第七条“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内余额不超过支付额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申请每年度一次从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余额中提取不超过当年或提前还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公积金是一项互助储金,为了充分实现互帮互助的政策红利,大家都要依照政策缴存和使用公积金,有了足够的资金,才能让更多的职工在购房时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部分或者全部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的。(3)租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4)离休、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6)出国出境定居的。(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8)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9)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10)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11)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详细情况请登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