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2018年新招考教师工资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8-09-28 12:08:47
各位领导好:想请问一下9月25日关于新教师工资文件中说是补发9月半个月的工资,但实际上9月新教师已经上了一整个月的班,如果仅仅发半个月工资是否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并且对于按发文件的时间决定发工资的时间我们认为并不是非常合理,因为发文件的时间不能由我们决定,希望相关人员能给我们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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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12:08:47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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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16:16:51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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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16:46:43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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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16:47:00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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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8-10-08 16:47:00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老师,你好!
按江阳区人社局泸江人社【2018】348、349、350号占编聘用文件的发文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因此工资执行9月后半月工资。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18年10月 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