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消费维权:反映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后售后维修问题

  • 问政网友:yunpiao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4-10-24 13:31:47

  维权求助:我于2014年2月在四川电信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电信版三星手机N719,在2014年10月21日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识别电信卡)送泸州市三星售后维修中心,售后维修中心以此产品不是正规产品为由(什么标签不对哦,拆过等)不给保修,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我怀疑手机有质量问题,是否都可以用莫须有的证明规避他们的产品质量问题(且售后维修中心也在卖手机,有相应的利益关系),恳请主管部门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14-10-24
    13:31:47
    yunpiao 已问政
  • 2 2014-10-24
    17:04:38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14-10-24
    17:04:49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4-10-24 17:04:49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当经营者拒绝履行“三包”义务时,消费者可拨打12315或者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