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消费维权:反映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后售后维修问题
- 问政网友:yunpiao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4-10-24 13:31:47
维权求助:我于2014年2月在四川电信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电信版三星手机N719,在2014年10月21日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识别电信卡)送泸州市三星售后维修中心,售后维修中心以此产品不是正规产品为由(什么标签不对哦,拆过等)不给保修,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我怀疑手机有质量问题,是否都可以用莫须有的证明规避他们的产品质量问题(且售后维修中心也在卖手机,有相应的利益关系),恳请主管部门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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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13:31:47 yunpia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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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17:04:38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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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17:04:49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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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4-10-24 17:04:49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当经营者拒绝履行“三包”义务时,消费者可拨打12315或者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