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买房提取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15309086705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8-10-13 01:45:38
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打算提取他公积金账户上的所有钱来用于一次性购买纳溪的一套二手房,我是他唯一的子女,我已成年并未结婚,并且他也没有结婚,在房产证上他可以写我们两人的名字吗?如果写上我的名字,他还能提取全部的公积金吗?我们现在购买这个二手房的具体流程要怎么做,先交税还是什么?在哪里交税?哪里过户?需要些什么资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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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3
01:45:38 153090867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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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10:37:2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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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15:25:0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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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16:25:52 1530908670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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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8-10-17 15:25:08
您好!您于10月13 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凭有关证明材料,可申请按各自所占购房款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若您一次性全款购买一套二手商品房,您可在办妥产权证并取得发票、税票等有效票据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办理提取时需提供:1、《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抵押银行盖鲜章的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3、提取人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原件。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60689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