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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房屋出售后户口迁移是否影响孩子就读问题

  • 问政网友:LZRM111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8-10-15 09:42:45

你好,我的现在的房子已购买10年,打算出售,出售牵涉户口转移问题,但孩子才上小学,我此次房屋出售户口迁移是否会影响孩子现在的正常就读?因为有可能我出售迁移户口过后,新的购买人也会有适龄入学儿童。这两者是否有影响?望给予明确的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8-10-15
    09:42:45
    LZRM111 已问政
  • 2 2018-10-17
    14:49:15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18-10-18
    11:27:33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4 2018-10-19
    10:16:10
    LZRM111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8-10-18 11:27:33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家长,你好!

   

   根据《江阳区2018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入学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是2018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报名:(一)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二)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三)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三是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 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8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证明。)

   根据以上招生政策,孩子报名就读时只要能提供上述材料均可报名就读。目前,我区暂未对已入学儿童再次审查入学资格。孩子入学当年的报名条件请以当年的招生工作方案为准。如家长仍有疑问,可咨询区教育局教育股,电话: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