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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在江阳区购买城镇医保后 咨询重症病人报销流程

  • 问政网友:Mklynn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10-28 21:19:55

父亲为江阳区城镇医保职工,今年八月就医医学院诊断为结肠癌,手术后办理职工重症申请,医嘱术后化疗,于十月入医学院化疗,医生诊断化疗六次,第一次化疗完后办理出院,请问一,连续化疗六次得办六次出入院均要出门槛费吗?二,办理的重症申请,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是得自己支付后凭相关单据到医保办理还是于医保卡上自行办理?请解答,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4-10-28
    21:19:55
    Mklynn 已问政
  • 2 2014-10-29
    10:03:59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4-10-29
    22:14:17
    江阳区 已回复
  • 4 2014-10-29
    22:25:02
    Mklynn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0-29 22:14:17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泸市人社发〔201266号《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医保局审批确认的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在半年内多次住院的,可享受半年承担一次起付线的报销待遇。如你已经申请特殊医疗待遇并获批准登记,则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住院进行放(化)疗,出院时结算系统可按标准自行扣减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