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
- 问政网友:KathySong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8-10-29 16:03:48
我购买了一套房,准备公积金贷款,但是我目前有一套住房,征信显示2005年曾有贷款用于个人住房,贵单位要求我查找当年资料证明此次贷款用于目前住房,但是银行查不出资料,公积金中心也查不出资料,都说因为时间太久,我个人又不能伪造资料,请问该怎么解决。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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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16:03:48 KathySo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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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17:33:4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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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16:13:2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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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8-11-06 16:13:27
你好!你通过泸州新闻网反映的“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0月30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部查找档案,已查明你于2003年7月向合江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30000元,用于购买合江县滨江路三期工程玉顺皮鞋厂联建房,该笔贷款于2003年8月发放,贷款期限2年。按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住房查询结果与购房贷款记录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认定为改善性住房。因相关部门已经对房屋地址重新编订,所以需要你提供征信报告与地址编定部门的地址证明,我部将根据贷款档案、征信报告和地址证明进行认定,如果贷款记录和房查结果为同一套住房,则你符合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请尽快补充这两个材料,我部将及时为你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