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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福集镇神龙村非农业人口有关安置房、过渡费的疑问

  • 问政网友:李祥富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0-30 10:12:01

  (关于非农业人口的安置房、还房费和过渡费别人有、而我没有的反映)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李祥富,是原泸县福集镇青龙中心小学校教师。一直居住在泸县福集镇神龙村四组(原新平村4社)51号堰塞湖旁。房屋被拆除后,现租住在青龙街村。

  在2013年9月泸县工业园区修建青龙8号线公路的征地、租地中,原泸县福集镇神龙村四组(原新平村4社)有几户人家的子女(冉大书、李祖衡、张在群)结婚、考学校等户口迁出后都有安置房、还房费、过渡费。还有谢世模一家五个纯非农业人口(一个农业户口都没有)的家庭都有安置房、过渡费和还房费,而李祥富和爱人杨德芳两个非农业人口(有五个农业户口)的地被征用租用了、房子也被拆了,就什么都没有呢?还要私人出钱租房住。

  我要反映的是:

  相同的条件,别人家的非农业人口都有安置房、过渡费、还房费,而我家的非农业人口就什么都没有的问题。

  事情的原因是:我在神龙村四组51号的房屋由于泸县工业园区在修建青龙8号线公路,把我家门前的正冲田堵塞,形成堰塞湖,水位急速上涨,淹没了我家的地基石,房屋倾斜造成危房。我三番五次向上反映。

  在2013年9月24日由泸县土地储备服务中心曾万华和原福集镇政府工作员梁元越进行测量登记。当时我家三个非农业人口的安置房未得到解决(原因是在修公路的红线外)。从社、村、镇、县各级领导也没有人过问。拆房一事就此被拖到2014年7月16日才被拆除。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是我社谢世模一家五个纯非农业人口的家庭情况和我家一模一样(都是青龙小学教师,爱人都是2009年2月是五类人员买社保农转非的。这个情况原泸县福集镇政府领导刘文忠、文良彬都知道),都是同一年登记测量的房子,为什么他都有安置房、过渡费和还房费,而我家就什么都没有呢?再说我在学校从未享受房改政策,我家又是独生子女户,在这些方面是否比那家的纯非农业人口有所考虑?

  2014年8月8日我接土地储备中心谢帮文的电话,再次去核实了我和爱人杨德芳两个非农业人口(孩子李杨因爱人是农业户口考虑了)无安置房、过渡费和还房费的事情。

  2014年8月18日下午,我又到土地储备中心找谢帮文准备递交我的说明材料,谢帮文说等到你的信访回复后再说。(因为他急着要去法院,所以我的材料他就没有收)。

  2014年8月19日上午我到泸县国土局领取了信访后给我的回复信,说户籍没在神龙四社,无安置房、还房费、过渡费。但是,我要反映的是别人家的纯非农业人口都有安置房、还房费、过渡费,而我家没有的问题。等待尊敬的领导给我的回复。谢谢!

  再次打扰领导宝贵的时间,敬请谅解。如言语有错的,请批评指正。

  反映人:李祥富

  2014年10月30日


问政跟踪
  • 1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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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祥富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1-06 11:16:54

泸县国土资源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神龙村拆迁安置因人而异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经我局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人员安置的问题

(一)关于李祥富反映“李祥富和杨德芳”没有得到安置的问题

经查,网友“李祥富”由于工作原因,户口于1996年迁出神龙村4社,其妻子杨德芳在2009年迁出神龙村4社。李祥富在泸县福集镇神龙4社(原新坪4社)的房屋的户主为徐世利(徐世利是李祥富、杨德芳夫妇的儿媳)。2013年,徐世利向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提出住房安置申请,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按照泸市府发(2011)18号和泸县府发(2011)219号文件对其实施了安置补偿,李祥富和杨德芳因不符合安置条件,未予安置。

(二)关于李祥富反映的“原新坪4社冉大书、李祖恒、张在琼等户中有结婚、靠学校户口迁出的人员均给予了安置”的问题

经查,冉大书、李祖恒、张在琼这三户中安置的人员全部为在籍农业人员,没有非农业常住人员,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李祥富反映“谢世模一家5个非农业人口的家庭情况和李祥富家一模一样,都是同年登记测量的房子,为什么他们都有安置房、过渡费、还房费,而李祥富没有”的问题。

经查,谢世模户在拆迁房屋时的确有5个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享受了非农业常住人员待遇,但还未享受定向限价商品房。

我局已成立相关调查组,对谢世模一家5个非农业人口是否符合非农业常住人员条件进行调查,如有不符,将严格按照政策追回其不应领取的安置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