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对今年退伍军人的优惠政策?
- 问政网友:强颜欢笑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0-30 13:00:30
我有一朋友是泸县的,在今年即将退伍,现在已经是士官,他想问问泸县今年对退伍军人的优惠政策,希望有关领导解答一下,在此先谢过。
联系方式:(归属地重庆,如遇上课,不便接听,敬请谅解)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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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13:00:30 强颜欢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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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15:46:47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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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11:23:26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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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10:39:51 强颜欢笑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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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1-06 11:23:26
泸县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泸县对今年退伍军人的优惠政策,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2011年11月1日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符合地方政府安置工作的条件之一(服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因战5至8级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可以选择由政府安置工作,也可以在部队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服役满12年士官,且荣立二等功的,只选择一种安置方式。
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精神,退役士兵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地方政府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其标准:义务兵6000元/年、士官7000元/年。
三、根据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精神,退役士兵可在1年内免费参加培训,专业自选,学制3个月、1年或2年。培训学校自选: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或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结业后可由培训学校推荐就业,也可以自己就业或创业,自己创业者,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