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阳光一号院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 问政网友:snelier
- 问政对象: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8-11-01 14:50:28
我定了阳光壹号院的4号楼,今年年初的时候就交了意向金,9月份的时候他们喊交了首付 总共10多万元,后面私自更改了户型面积,户型朝向,通知客户喊签一个同意书,不然就喊自己把房子卖了?请问,这些操作都是合法的吗??他们有预售许可证吗?就可以收首付钱了?还不给退?请问下现在我该怎么解决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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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14:50:28 snelier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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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16:43:13 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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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16:43:35 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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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16:51:45 snelier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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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8-11-08 16:43:35
网友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合江镇阳光壹号院项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首付款有关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合江县阳光壹号院项目5号楼和17号楼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4号楼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合江县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收取4号楼首付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局已责令该项目开发公司自查,迅速停止违法预售行为,并退回违法所得。如有证据能够证实该项目确有收取购房诚意金的行为,请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我局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房地产市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不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并将相关预售信息在有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