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拼命丫头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8-11-02 13:01:36

你好。我于2017年12月下旬提取了一次公积金用于还住房商业贷款,请问今年也是需要在12月下旬才可以提取吗?还是可以提前?

问政跟踪
  • 1 2018-11-02
    13:01:36
    拼命丫头 已问政
  • 2 2018-11-05
    14:40:2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8-11-06
    17:48:2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8-11-06 17:48:23

您好!您于11月2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使用商贷购买了一套自住住房,并于2017年12月办理了一次还贷提取,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你应于2018年12月办理还贷提取。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60689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