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天仙镇牟观村八社修公路交钱的问题
- 问政网友:蓉姐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4-10-31 13:41:54
天仙镇牟观村在筹划修一条公路,要求附近村民集资交钱,钱的数目按山的面积算。但是那条公路对离的远的村民来说毫无意义,也并不受益。这个钱是否可以不交?而且在几年前的另一条公路修建中,也依旧有村民未交钱。这要如何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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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13:41:54 蓉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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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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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17:21:10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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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4-10-31 17:21:10
天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经核实:
9月27日和10月22日,牟观村“两委”在牟观八社先后召开两次户长会议,经过“一事一议”,将牟观八社公路修建筹资方案定为:八社水库山到望乡台山范围内,以各户所承包山面积多少来征收公路筹资款,500元每亩,不以家庭成员数为筹资标准,不以居住远近为筹资标准,范围内的所有村民都需以相同标准收取公路筹资款。
你所说几年前另一条公路修建也有村民未交,经了解,因当时部分村民外出务工无法联系才未收到,对未交筹资款的村民仍然继续执行当时村民“一事一议”决定的筹资标准,继续筹资直到收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