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占地后安置房分配的问题
- 问政网友:梅梅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4-11-03 22:07:12
你好,我是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25组的村民,我想咨询下关于房子分配的问题。
我爷爷奶奶的户口是单独的,因为占地,现在户口已经是农转非了,我妈妈的户口也被分出去了,现在有通知,说可以到商贸城那里登记分配安置房。我还有一个叔叔,当时大家就商量,以后爷爷和奶奶的户口,分别分到叔叔和我们2家,现在是否可以将爷爷或者奶奶其中一个的户口和我妈妈的一起,这样我们就可以要一套两室的房子。还有一个,如果爷爷奶奶的户口不 能分开,那是否可以将爷爷奶奶和我妈妈的一起,这样可以要一套三室的,等到以后我们的户口全部都分出去了,我们再分一个户口的房子给叔叔,请问可以这样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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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22:07:12 梅梅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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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17:49:30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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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09:19:02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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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10:17:32 梅梅8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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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4-11-20 09:19:02
龙马潭区国土分局回复:
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25社属于科教城二期征地项目,属于泸州市2013年第12、18批城市建设用地,市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于2013年9月启动征收工作。现安置房玉带花园一期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进行相关安置房的预登记工作。
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3〕34号文件)第十九条:房屋安置以户为单位,采取就近原则、统一建房安置方式。现泸州市在执行按户安置的过程中,对“户”的认定,是以公安部门出具的人口信息为基础,考虑到有的被征地合作社在籍人口因人口合理增长,而又没有在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对分户政策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基础上,5人可自然分为2户购买(两套户型按30㎡/人的标准自行申请),8人可自然分为3户购买(三套户型按30㎡/人的标准自行申请),10人以上可自然分为4户购买(两套户型按30㎡/人的标准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