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车祸后 新农合能否报销部分费用
- 问政网友:平安是福123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4-11-04 15:23:22
 
我于农历2014年3月29下午驾驶面包车从合江回老家,老婆座副驾,由于前两天母亲去世,不小心把车开来撞在了护拦上,造成了老婆双下肢受伤,花费了医疗费用40多万,全是向亲戚朋友借的,报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老婆是在车里受的伤,交强险是不赔付的,我和我老婆是农村户口,买了新农合的,能不能报销一部分啊?如果不能报销,有没有其它办法能减轻我的负担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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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04
15:23:22 平安是福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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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04
16:11:45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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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07
14:16:37 合江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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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04
10:18:29 平安是福123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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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4-11-07 14:16:37
 
    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现行的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合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府办发[2012]331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民事纠纷、交通肇事、被雇工伤、自残自杀、违法犯罪、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 因此,网友反映其爱人因此次车祸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现行的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合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府办发[2012]331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民事纠纷、交通肇事、被雇工伤、自残自杀、违法犯罪、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 因此,网友反映其爱人因此次车祸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