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申请公租房条件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8-11-28 17:54:51
领导好……我从村里到合江县城做了几年了,孩子也在城里读书 。也买不起商品房。 租房子住。在城里做了4年余 搬了3次家 真是难得搬啊。请问一下合江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租房。要那些条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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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17:54:51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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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09:24:28 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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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10:12:57 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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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8-12-04 10:12:57
网民朋友:
你好!2018年11月28日,你在网上咨询公租房申请一事,我们已收悉。
根据《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合府发〔2016〕92号)的相关规定:“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持有非合江县城户籍;二是在本县城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在县城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在本县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三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城无私有住房和营业用房等房屋,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申请公租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一期的公租房分配方案将在合江公众信息网挂网公布,在合江县住建局、合江镇、合江镇各社区等地粘贴公布,申请人应当按分配方案规定的时间和申请材料要求,把申请材料递交到户籍所在地社区。
请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果符合申请条件,你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公租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参加抽取公租房。
如有疑问,可咨询合江县房屋征收补偿和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830-5212296。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希望我们的答复让你感到满意。
合江县房屋征收补偿和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