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利城半岛小区物业问题
- 问政网友:张璐
- 问政对象: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8-12-17 15:40:11
合江县利城半岛小区,旧物业公司提前收取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等,新物业公司接收后,既不退款,也不承认,却需要重新交付。多次找开发及物业公司领导,无果。如何解决?(烦请回复处理时效)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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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15:40:11 张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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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16:12:13 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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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1
18:05:59 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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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8-12-21 18:05:59
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利城半岛小区前物业预收物业费新物业接收以后,需要重新缴纳物业费的问题已收悉。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的规定。因前物业与你签订的合同随着业委会的成立自行终止,新物业进场以后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按照新合同履行新的权利和义务。你预交的物业服务费前物业未按照合同履行完毕,现业委会已经将天诚公司的收款明细公示在小区公示栏上。建议你将相关证据交于业委会,由业委会收集相关情况后,依法维权。
特此回复。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