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2014年部队士官转业安置情况及办理程序
- 问政网友:如歌岁月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4-11-11 11:45:29
我是今年满足转业条件士官,从叙永入伍的,想转业到纳溪,配偶是纳溪户口结婚满两年。 请问我可以安置到纳溪吗?是异地安置吗?如果我的档案到了怎么去办理。
听说档案到了还是去叙永,我在部队已提供了配偶所需要的证件想安置在纳溪,请问档案会到纳溪吗 ?纳溪会接收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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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11:45:29 如歌岁月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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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17:05:53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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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09:58:18 市民政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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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10:32:54 如歌岁月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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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4-11-13 09:58:18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易地安置。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批准机关为该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体请详询泸州市民政局安置办0830-319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