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粮食直补被侵吞该哪个管?

  • 问政网友:小斌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4-11-15 19:29:40

我是凤鸣镇文理村村民,母亲过世后一直在外面打工,土地本来交给本社社长刘某管理。

我的诉求有两点:

一是今年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粮食直补款被改了名字,后来发现是刘社长改成他的名字,因之前我们有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该笔款由我方领取,他在未知会我的情况下,以我不在家,没有种地为由,说土地是他的,钱也应该是他的了。

二是我家屋后有块土地,本来是栽种荔枝树的,他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土地给挖了,修了条直通他家的毛公路,我去找他理论,他还说这是政府行为,我的土地不用跟我说,也不用赔。

请问:

1、在我家跟刘社长签订有合同的情况下,刘社长能否不经我许可,侵吞我的粮食直补款,改成他的名字,请问他是依据什么,说土地是他的?

2、因我外出打工,请问社长是否有权利处置一个老百姓的土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把我家土地给挖了修路,依据是哪条国家政策?


问政跟踪
  • 1 2014-11-15
    19:29:40
    小斌 已问政
  • 2 2014-11-17
    16:10:14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4-11-18
    17:51:49
    合江县 已回复
  • 4 2014-11-19
    21:18:46
    小斌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4-11-18 17:51:49
合江县凤鸣镇人民政府回复:
    一、关于粮食直补被领取问题 
    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十社村民周希云和十社社长刘树高。周希云于10年前将其子、其女及本人户口迁到合江县县城,仅其妻刘青应保留户籍在十社,刘青应于几年前已身故。2010年5月31日,周希云和刘树高双方达成土地转包协议。协议规定,周希云将四份责任田转包与刘树高,国家补贴由周希云领取。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粮食直补款一直由周希云领取。2013年,刘树高提出粮食直补应由种粮农民领取,要求领取粮食直补款。经文理村村委会调解协商后,周希云与刘树高达成口头协议,确定粮食直补款由刘树高与周希云一人一半。刘树高已于2013年粮将食直补款200元交给了周希云,有村监委主任鄢紫阳在场。
    二、关于土地被侵占问题
    凤鸣镇文理村十社一直没有公路,严重影响群众出行。2014年9月,通过多方协调,动员成功人士出资,社员出地等方式筹资5万余元,开挖了一条泥结石路路基,路基开挖影响到的社员的土地一律不作赔偿。路基开挖时占了周希云约6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公路路基。周希云常年在外,施工队伍在未得到周希云取得联系,将土地占用。我们已责成文理村村委会和文理村十社就周希云土地被占用一事,与其进行协商,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