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希望能进一步提高社工保险待遇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11-17 23:23:44
我是一名在江阳区某街道上班的社工,早在几年前就说有文件要提高社工待遇,但是至今都未兑现,看见其他街道招聘的保安,人家的各项保险都齐全,我们却没办法享受同等待遇,这样叫我们如何安心工作?作为最基层工作人员,我们尽心尽责,还是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说法!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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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23:23:44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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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1:50:46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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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10:22:00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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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1-20 10:22:00
江阳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区目前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川办发〔2012〕6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的通知》(泸组通〔2012〕34号)文件精神,于2013年1月开始执行的全省统一标准,即:在任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补助标准为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2400元,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200元,社区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2000元,提前实现了社区工作者待遇2016年在2011年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
同时,我区从2003年起就推行了在职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制度,在职的社区工作者全部参加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三项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011年起,对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工,中级和初级的分别给予了每月50元和30元的专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