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什么情况属于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与基本诊疗项目
- 问政网友:小罗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4-11-18 18:23:19
在纳溪区农村购买的新农合,咨询什么情况属于: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与基本诊疗项目,请详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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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8:23:19 小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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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09:23:32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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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17:08:32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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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4-11-19 17:08:32
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咨询什么情况属于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与基本诊疗项目”的回复
网友: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725号)规定,病人在诊治过程中使用不在该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即属于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详细目录请在四川省卫计委网站查询;根据泸州市卫生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泸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目录》的通知(泸市卫办发〔2012〕208号)规定,在不可报销费用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即属于超出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详细内容可到区医保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