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从护国到中心合面的客车不给车票
- 问政网友:实话实说~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4-11-18 21:11:05
从护国到中心合面的客车长期以来;拿钱没给乘客发车票。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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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21:11:05 实话实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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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09:10:01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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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17:28:50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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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1
22:31:01 实话实说~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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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4-11-19 17:28:50
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回复
网友:
你好!网友提出护国到中心、合面的客运车辆不给乘客发票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护国到中心、合面的客运车辆属道路运输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公交车在收取乘客票款后,应向乘客开具发票。
二、护国到中心、合面的客运车辆是由利达公司经营,经了解,利达公司作为我区专业运输企业,每台车都由公司向税务部门定额缴纳税费,同时每台车有税务部门印制的正式发票,乘客需要时售票员立即提供。如果有车不给于发票的可拨打投诉电话96515,但要告知车牌号以便我局处理。
三、对利达公司客运车辆服务质量、拒载、不按规定上、下客等问题,我局一直在对企业、车主进行宣传培训,督促利达公司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和不定期与经营者和驾驶员谈话,了解他们的营运环境。利用每周召回检查和路检路查督促驾驶员服务质量的落实,并建立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