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刺园路三段10号住户停车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lg111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11-20 11:54:33
我住在刺园路三段10号巴士小区,只有小区楼下路段可以停车。收费人员昨天跑来说因为刺园路三段的占道停车路段取消了,她收不到那么多钱了,因为我是住户要给我涨价,从原来的三块涨到五块。
第一次发贴和打市长热线,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非常感谢相关部门,收费人员自己说街道办的找她谈了话。
街道办的找她谈话后,收费人员不敢私自在我们所居住的二类路段收取5元的费用了,但态度变得极其恶劣。我想问如下几个问题:一、我交了停车的钱还得看脸色么? 为了把停车的收费标准搞清楚,我查了相关资料如下(资料显示的是泸州频道消息):原文引用如下:
4月1日起泸州江阳区实施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
来源: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李雯洁 袁玉华)3月14日,大山坪街道举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启动仪式,此举标志着江阳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正式启动。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日前,江阳区出台了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本方案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4月1日止,试行一年时间,仅在大山坪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和华阳街道实施。
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街道办事处为管理服务主体,组织实施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收费时段为第天早上7点至晚上9点,按次计费;收费标准分一类和二类道路。一类道路主要指白塔广场商圈,包括上水井沟、武城路、大北街、迎晖路、治平路、慈善路、肖巷子。大客车、中型以上货车8元/次,包月停车200元/车;中、小客车、轿车、小型货车5元/次,包月停车110元/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2元/次,不包月。二类道路指一类区以外的道路。大客车、中型以上货车5元/次,包月停车120元/车;中、小客车、轿车、小型货车3元/次,包月停车80元/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1元/次,不包月。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板架车因环保节能,在一类、二类道路均免费停放,要求停放有序,严格查处乱停乱放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一是军用车辆和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城市管理车辆(市政维护、环卫作业、城管执法);二是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有统一标志的水、电、气、通讯工程车,邮政、工商、税务、城建监察、环保监察车辆),重大险情发生时,参与抢险救灾的任何车辆;三是在城市边缘、新建小区周边、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设置免费停车点。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是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使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停放;二是擅自拆除或损坏临时占道停车设施;三是擅自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招牌、标语或者其它物品;四是其它侵害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行为。
二、以上引用的相关章程明确了收费标准,明明写着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不包月,二类道路小型轿车包月80元一个月,承包者为什么说她承包了这个路段就有权决定让我停车让我不停车和不给包月?请问相关部门承包商真的有这个权利吗?还是承包商想多挣钱私自说的有权利不让我停车?有权利想收5块收5块?有权利不给住户包月?承包商有这么大权利的话章程制定来用途是什么?
三、刺园路三段10号 一号楼本是开放式小区,小区内本身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停车,我不把车按规定停在楼下的占道停车处停在哪里?请问相关部门对于我们这样小区内没有停车位的,停车为什么不能像章程里面明确规定好的可以包月80一个月?
(类似情况引用相关网络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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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闫峥 通讯员张海涛)昨天,记者从北京西城区市政市容委获悉,西城区对居住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出台新的管理与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优惠标准”,可包年或包月停车。条件认定与资格认定,将有具体工作标准与工作流程。 |
期待相关部门官方回复以上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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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11:54:33 lg111 已问政 -
2
2014-11-21
16:07:13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4-11-25
11:12:00 江阳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1-25 11:12:00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大山坪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问政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于问政的事项,我们将对公司收费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立即进行整改。接交警部门通知刺园路三段建设路现于11.20号取消占道停车收费,其他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