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户籍出问题后需及时纠正
- 问政网友:川泸鸣人
- 问政对象:市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4-11-21 23:04:25
纠正户籍错误应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
人民网7月25日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公安部推出十六项便民措施 民警办理户口需终身负责》。十六项便民措施的第一项明文规定“一、提高户口办理时效。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读了这条消息后,联想到我的户籍上40年来一直存在着年龄差错的问题,我就以问政的形式,书面向泸州市公安局咨询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泸州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公安部的十六项便民措施?二、户口的档案尤其是40年前的档案在公安部门,是不是应该由公安部门向要求纠正错误的居民提供?三、如果公安部门提供不出来原始档案,应该凭哪些证明来纠正户口上的年龄错误?
泸州市公安局很热心,在8月29日给了我如下书面回复:一、关于十六项便民措施中涉及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问题,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和《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规定:自2006年10月15日起,对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均不予办理。其他的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原则上不予更改出生日期。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必须提供足以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原始凭证材料包括一代证、二代证、新旧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医院出生原始病历记录、计生台帐即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毕业证、学籍档案、入伍或工作档案包括载有年龄或出生日期的知青档案以及派出所保存的户籍档案等)、乡镇政府同意更改证明等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核实有无刑事处罚记录及更改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后填制《申请主项变更审批表》再上报泸州市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二、关于40年前的户口档案的查阅和应凭哪些证明来纠正户口上的年龄错误问题。如果原户籍是合江镇的城镇居民可到合江镇派出所查阅一下原保存下来的老户籍档案资料,也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查阅相关证明您年龄的档案资料,比如可到县档案馆查阅您下乡当知青时的知青登记表或64年下乡插队乡镇的迁移证、结婚证以及你单位主管部门保存的您的工作档案等来证明您的年龄。
我首先要真诚感谢泸州市公安局对我的询问作出了回复。然后我要说对这个回复我是不满意的。原因如下:
一、这个回复没有回答我所问的“泸州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公安部的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问题。 二、回复中所说的 “ 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和《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规定:自2006年10月15日起,对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均不予办理。其他的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原则上不予更改出生日期。”的文件出台在前,而公安部 十六项便民措施出台在后,泸州市公安局的回复没有告诉我到底应该执行哪一个文件。三、我所问的“户口的档案尤其是40年前的档案在公安部门,是不是应该由公安部门向要求纠正错误的居民提供?”因为当地的档案馆已经明确告诉我,公安部门没有将户籍档案移交给他们,对这个问题,泸州市公安局在回复中也没有告诉我如果我去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查40年前的户籍档案,当地公安部门不让查应该怎么办?因为我在问政中已经说过,在我去当地公安派出所询问可否要求纠正户籍上的年龄错误时,派出所一位经办此事的女同志回答我说:“要改正年龄错误,你想都不要想!”既然如此了,他们还会让查40年前的户籍档案吗?
我认为,先出的文件与后出的文件有不相吻合之处时,应以后出的文件为准。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的文件,应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予以清理或者修正或者废止。在户籍错误的纠正这个问题上,可以说由于历史的、人为的多方面的原因,各地的户籍错误都是比较多的,要不要纠正?该不该纠正?怎么样纠正?都应该由公安部门来作出回答。也就是说,纠正户籍错误,应由公安部门来承担主要责任。
一个人的户籍错了看起来是小事,他也许大可不必费心费力地要求纠正。但是一个地方一个国家的户籍错了,可就不能说是小事了。既然明知道是错了的,就应该有错必纠。为此我建议,各地的公安部门,都要按照公安部今年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的要求,主动地积极地承担起纠正户籍错误的责任来,在所属地段的居民向你们提供了户籍有错误的信息后,主动地为居民查找原始档案并将查找到的情况告诉居民,为此而付出的经费,向要求查户籍的居民收取也是应该的,而不是等着居民来上门查找还不予查找。
-
1
2014-11-21
23:04:25 川泸鸣人 已问政 -
2
2014-12-01
11:01:31 市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14-12-01
11:02:17 市公安局 已回复 -
4
2014-12-01
15:13:15 川泸鸣人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4-12-01 11:02:17
1、泸州于2014年年初公安部公布了十六项便民措施后就立即予以执行。
2、泸州市的户籍档案在95年以前城镇户口是公安机关管理,各乡镇由乡镇管理,因此95年之前是市或县城户口在户籍所辖区派出所能查找到您的原始档案,是乡镇的只能在原户籍所在的乡镇查阅档案。
3、如提供不了户籍的原始资料,您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查询相关证明你真实年龄的档案资料,比如到市或县档案馆查阅您当年下乡的知青登记表、64年下乡当知青和74年回城的户口迁移证、结婚证以及您单位主管部门保存的招工档案等能证明您真实年龄的资料。
4、公安部的十六项便民措施与《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并无冲突,只要能提供证明年龄错误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依据,公安机关会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