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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县应届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的扶持政策

  • 问政网友:小小小一豆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4-11-23 22:50:04

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叙永籍大学生,毕业后想回家乡叙永发展,开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店。但资金缺少,创业经验匮乏,相关政策不是很清楚。想问一下家乡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一些怎样的扶持政策,需要一些怎样的办理手续,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4-11-23
    22:50:04
    小小小一豆 已问政
  • 2 2014-11-24
    10:22:06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4-11-26
    17:51:43
    叙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4-11-26 17:51:4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川办发【2014】26号和川人社发【2014】20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创业补贴

    2014年1月1日后,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经申请人提交申报相关材料,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相关部门审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发放的程序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小额担保贷款

    (一)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其就读高校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二)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工商注册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以及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并按现行程序办理。

    三、社会保险补贴

    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