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在金星乡黑竹村三社父亲被人打伤
- 问政网友:报料网友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11-25 09:54:35
事情发生在泸州市古蔺县金星乡黑竹村三组,我父亲在10月3号晚上7点多被王如金父子四人殴打,造成两根肋骨骨折。后级法医鉴定为二级轻伤。金星派出所到现在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结果。人抓了两天就放出来了,都没有给我们处理。现在我父亲有伤在身不能做事,还欠人家一大堆医药费。难道我们老百姓被人打了就白打,人不抓不说药费还要自己云出。希望通过社会的监督,严惩打人者。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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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
09:54:35 报料网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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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
09:55:30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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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7:00:45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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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4-12-01 17:00:45
古蔺县公安局回复:
2014年10月3日19时,我局金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金星乡黑竹村3组有人打架。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并调查。经查:黑竹村3组王如刚、王如金两兄弟长期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10月3日两人又家庭琐事发生抓扯,王如金的三个儿子将王如刚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2014年10月11日金星派出所立案调查。2014年11月10日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但调解未成功。后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王昭勇(王如金的大儿子)刑事拘留,另王小飞、王方财(王如金的二儿子、三儿子)列为网上逃犯,并于2014年11月13日在王如金家中将王方财抓获,随即对其刑事拘留,因羁押期限届满,于2014年11月17日派出所将王昭勇、王方财取保候审。2014年11月19日王小飞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派出所将其取保候审。经当事人双方申请,鉴于王如金、王如刚为亲兄弟,派出所于2014年11月25日再次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如金赔付受害人王如刚医疗费用共计24000元,当事人双方和解。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