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合江县学校收取托管费问题
- 问政网友:WCY770918
- 问政对象:合江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9-02-26 08:50:11
合江县中学,合江县虎头镇中心小学校,以学生正常上课后托第三方机构管理为由,收取每个学生150元每月,每学期共计600元的托管费用。请问这个收费合法吗?如果真的合法,特别是小学生,已经违背了九年义务教育,减轻群众负担的初衷。如果加上这笔费用,就一个小学生的所有费用加在一起,已经超过了1000以上每学期的费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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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08:50:11 WCY77091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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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09:31:59 合江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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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1:07:51 合江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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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9-02-27 11:07:51
问政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合江县学校收取托管费”的问政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 号)文件精神,虎头镇中心校拟在2019年春期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工作委托合江符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符阳培训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本着公益普惠原则,拟按每生每月150元,每学期按四个月计算;本着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将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本着安全第一原则,将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做好安全预案,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同时为学生购买课后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安全。
如有疑问,可向县教育局教管股咨询,联系电话:0830-5269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