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低保户住院治疗问题
- 问政网友:露露露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9-02-28 21:46:03
我是龙马潭区城区低保户,家庭困难,近日检查出药物过敏,需住院治疗,前段时间社区统一买了医保时间还没到不可以用,我想咨询一下低保户住院有报销优惠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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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21:46:03 露露露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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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10:04:12 龙马潭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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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08:58:21 龙马潭区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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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9-03-05 08:58:21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关于低保户住院治疗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低保对象一般疾病住院或重特大疾病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或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实行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剩余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70%救助,一般疾病住院治疗救助一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一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一个年度内同时享受一般疾病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的,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0000元。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
2019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