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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大学生创业金如何申请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11-26 09:11:27

咨询江阳区大学生创业金的具体申请程序及条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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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1-26 17:02:24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江阳区目前只有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首次创业补贴,并没有“大学生创业金”这种说法。如果要申请江阳区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其流程、文件依据等可以见下表:

 

 

依据文件

川办发〔2014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20140506

川人社发〔201420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0527

泸市人社发〔201441号《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0807

 

 

 

补贴条件

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从201411日起:

1.在高校内及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

2.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的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

创业项目:个人领办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团队领办的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申请

 

补贴标准期限

1.创办项目的:对创业团队或项目补贴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10万元;

2.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的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补贴1万元。

 

 

 

 

 

 

 

申报资料

个人领办创业项目:(1)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2)创业项目计划书;(3)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

创业团队领办创业项目:(1)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2)创业项目计划书;(3)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

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1)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2)创业实体概述;(3)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4)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5)房屋租赁合同;(6)创业实体照片;(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中国建设银行卡号复印件。

 

受理机构审批流程

    在高校内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内运行的创业项目或成功创业的主体,向所在高校申报;其余情况,从创业地所在社区起,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

 

 

其它说明

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31日前申请。

不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的情况: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由县以上工商、人社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