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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待遇问题

  • 问政网友:无心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1-26 15:22:31

你好,我是才毕业参加工作的,今年上半年考上泸县的事业单位(学校),在大学读本科期间第一专业是计算机类的,修读英语双学位考过了专业八级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来这里工作后问学校领导关于双学位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领导说虽然我是双学位,但两个都是本科的,所以还是按本科生待遇算。

但是我早前就有听说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间有一档专为双学位设置的,因为当时不是很确定,就没继续和领导说。但我实在想弄清楚,所以冒昧到这里来询问,希望领导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到底双学位应该和普通本科生一样还是有所区别?如果应该区别对待,我又该怎么跟单位领导说?占用您宝贵的时间,我很抱歉,也很感谢您,希望能收到您的答案。

问政跟踪
  • 1 2014-11-26
    15:22:31
    无心 已问政
  • 2 2014-11-26
    15:25:35
    泸县 已受理
  • 3 2014-12-01
    15:02:21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01 15:02:21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双学位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待遇问题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县城所在地的学校新进人员工资核定情况:根据川人发〔2006〕47号文件规定,试用期工资按学历确定,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710元。大学本科转正后聘到专技十二级或管理九级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51元;双学士学位毕业生转正后聘到专技十二级或管理九级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81元。

乡镇学校新进人员工资核定情况:根据川人办发〔2007〕424号文件规定,试用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高定1级薪级。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工资为590元,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为165元;双学士学位毕业生岗位工资为590元,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为1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