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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新大香格里拉地面车位问题

  • 问政网友:1398248005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03-15 15:34:02

香格里拉小区开发商在建的时候因为地下停车位不够,在地面加了100多个车位,现在物业不让地面停车是否合法?

问政跟踪
  • 1 2019-03-15
    15:34:02
    1398248005 已问政
  • 2 2019-03-29
    11:30:41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9-03-29
    11:33:59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03-29 11:33:59

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你好,经调查了解,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18年底,在鱼塘街道及社区的指导下,你小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的方式,经过半数业主签字同意小区地面不允许业主停放车辆,且在公共区域进行了公示。目前,除搬运家具等车辆可以短时间在小区地面停放外,业主车辆一律停于地下车库。物业公司不让私家车辆停于地面车位的做法属于业主大会授权,属合法行为。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