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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医保报销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丫蛋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4-11-30 13:45:50

请问关于生小孩(第一胎)在纳溪区与异地购买医保,咨询相关政策是否会有不同,咨询如何申请报销?

问政跟踪
  • 1 2014-11-30
    13:45:50
    丫蛋 已问政
  • 2 2014-12-01
    09:42:00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4-12-01
    16:22:40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4-12-01 16:22:40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按我区目前的医保政策:在职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方可进行生育费用报销,城乡居民需参加新农合或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进行生育费用报销,不同的险种报销待遇政策不同。我市将新农合和城居医保进行整合,2015年起正式施行《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生育报销政策按该文件执行,因为医保暂时实行市级统筹,各地市州规定不一致,相关政策会有不同。您可以根据您的参保险种,拨打0830-4215066咨询相关报销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