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方洞镇新联村农村修路缴费的疑问
- 问政网友:平淡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01 10:26:04
我孩子户口是农村(方洞镇新联村)的,在出生那年办理户口,队上要求缴纳几百块钱的修路费?请问这是根据什么法律规定的呢?一直非常疑惑。也有比如村上修路,也没经过我们家,甚至离着还有二十多分钟的路程,也要收钱,这个合理么?
我听说修路是有补贴什么的吧?怎么还要村民自己交钱呢?我比较文盲吧,请给个答复长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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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0:26:04 平淡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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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0:35:55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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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08:51:54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10 08:51:54
方洞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平淡”,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的新联村修路缴费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村级公路修建受益最大的是村民,资金来源首先是农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标准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足的,再由上级财政资金补贴。根据泸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第四点规定,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可适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因此,新联村村级公路修建项目属于村民“一事一议”范畴,新联村村民有参与公路新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义务。
经方洞镇新联村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凡村级公路修建,均由村上公路途径的社、组村民依照“一事一议”共同筹资建设,距离不同,出资不同,并积极争取上级公路建设资金补助。
据调查,方洞镇新联村(组)于2014年10月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村规民约讨论大会,经群众签字同意,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泸县方洞镇新联村村规民约》。《泸县方洞镇新联村村规民约》第五章公路建设第一条规定:凡在新联村入户人员,迁入人员每人收取500元的公路维修费。新联村新生婴儿入户收取500元公路维修费,是群众实现村民自我管理的真实意志表现,是经过村民一事一议决定通过的,对村范围内的村民具有同等约束力,是符合村规民约的。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方洞镇交管站,联系电话:1355089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