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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外地务工人员办理准生证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453910264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01 16:39:21

我和老公都是泸县石桥镇的人,两人现在都在外省工作,现第一次怀孕准备办理准生证,我想请问这个是不是一定要双方本人回去办理,或者说应该怎么办理,具体流程及具体资料需要些什么?

问政跟踪
  • 1 2014-12-01
    16:39:21
    453910264 已问政
  • 2 2014-12-01
    16:52:44
    泸县 已受理
  • 3 2014-12-08
    15:45:22
    泸县 已回复
  • 4 2014-12-08
    16:08:38
    453910264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08 15:45:22

石桥镇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外出务工人员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夫妻户籍在石桥镇,两人都在外省工作,现第一次怀孕准备办理准生证,是否一定要双方本人回户籍地办理”问题。

根据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中规定:申请人确实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2.关于“应该怎么办理,具体流程及具体资料需要些什么”的问题。  

根据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中规定:流动育龄夫妻要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3个工作日内向流动育龄夫妻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核实情况,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生育服务证的办理程序》实施机关: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地的镇人民政府。

办事程序: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户籍地的村(社区)申领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社区)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3、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办事应提供的有关资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夫妻一寸照片各一张。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石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联系电话:887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