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务工人员办理准生证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453910264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01 16:39:21
我和老公都是泸县石桥镇的人,两人现在都在外省工作,现第一次怀孕准备办理准生证,我想请问这个是不是一定要双方本人回去办理,或者说应该怎么办理,具体流程及具体资料需要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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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6:39:21 45391026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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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16:52:4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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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8
15:45:22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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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8
16:08:38 453910264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08 15:45:22
石桥镇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外出务工人员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夫妻户籍在石桥镇,两人都在外省工作,现第一次怀孕准备办理准生证,是否一定要双方本人回户籍地办理”问题。
根据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中规定:申请人确实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2.关于“应该怎么办理,具体流程及具体资料需要些什么”的问题。
根据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中规定:流动育龄夫妻要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3个工作日内向流动育龄夫妻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核实情况,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生育服务证的办理程序》实施机关: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地的镇人民政府。
办事程序: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户籍地的村(社区)申领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社区)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3、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办事应提供的有关资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夫妻一寸照片各一张。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石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联系电话:887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