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未用气预估收费违约金问题
- 问政网友:baixing007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03-29 13:47:54
蓝田龙庭御都家里最近半年多没住人,之前的燃气费已缴清,但“泸州川油天然气公司”给我们预估了天然气用量造成最近查到有250多元的气费和20多元的违约金。
我现在的诉求是取消这笔无中生有的欠费和违约金,预估收费本来就不合理,发现家中无人打个电话确认下也可以避免呀?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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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13:47:54 baixing00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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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17:13:27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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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17:16:48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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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04-08 17:16:48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已与川油天然气公司核实情况。违约金予以免除,未用的气量只是暂估,结算时按表上实际数字计算。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