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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未用气预估收费违约金问题

  • 问政网友:baixing007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03-29 13:47:54

蓝田龙庭御都家里最近半年多没住人,之前的燃气费已缴清,但“泸州川油天然气公司”给我们预估了天然气用量造成最近查到有250多元的气费和20多元的违约金。

我现在的诉求是取消这笔无中生有的欠费和违约金,预估收费本来就不合理,发现家中无人打个电话确认下也可以避免呀?

问政跟踪
  • 1 2019-03-29
    13:47:54
    baixing007 已问政
  • 2 2019-04-08
    17:13:27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9-04-08
    17:16:48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04-08 17:16:48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已与川油天然气公司核实情况。违约金予以免除,未用的气量只是暂估,结算时按表上实际数字计算。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