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到古蔺某医院进修的违约金问题
- 问政网友:lb361704946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12-03 22:21:0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打扰您了,知道您很忙,给你写信实属杞人忧天,如有不当请您多多海涵。
我出生在叙永县赤水镇的一个偏僻山村里,父母从事农业,我自幼患有先天性残疾,行走困难,我经过父母含辛茹苦的培养,加上自身的努力,从小学、初中、大学的读书生涯,实现了自己的行医之路。得知家乡医疗条件差,医务人员欠缺,便报名参加了四川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到叙永县一个卫生院从事支医工作,工作中我勤勤恳恳,热心对待每一位患者。
2013年服务期满,于7月份直签到古蔺县古蔺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工作,2013年12月古蔺镇卫生院派我到古蔺县人民医院麻醉科为期三个月的进修培训,并签署协议,内容为进修学习后必须为单位服务满五年,否则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两万元。我想提升自己,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于2004年7月我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考入古蔺县人民医院,申请辞职,原单位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四万元,方可为我办理辞职手续,由于时间紧迫,迫于无奈,我向亲戚、朋友借钱支付了四万元违约金,办理了辞职。
后来得知相关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据我所知原单位未向进修单位提供培训费用,是卫生局专款提供培训费用)。 目前,我迫于生活及欠债的压力,加上父母年岁已高,我多次向原单位诚恳协商过,看能否考虑我的具体情况,退还过高的部分违约金,但多次得到了否定。
我想古蔺作为我的第二故乡,同在古蔺工作,一样都为古蔺人民健康做贡献,一个连生活、家庭及个人都照顾不好,更不要谈把工作做好。所以我冒昧的给领导写信,希望领导体谅我家庭、生活、个人不便与困难,为一个热爱医学,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年轻医生减少生活上、经济上的后顾之忧,请求领导向卫生相关部门协调,退回我过高的违约金。同时请求领导给予我为古蔺卫生事业,古蔺人民健康服务的机会。我坚信我会做好古蔺人,我将用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我县卫生事业工作中,为古蔺卫生事业添砖加瓦。最后能否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协调,让原单位退回过高违约金!谢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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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12-03
22:21:03 lb361704946 已问政 -
2
2014-12-04
09:02:27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4-12-16
09:51:42 古蔺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4-12-16 09:51:42
古蔺县卫生局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你与古蔺镇卫生院签订的进修协议,按照古蔺镇卫生院职工奖惩制度》第七章第九十五条规定,违约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2万元和交回进修期间为其支付的所有经费,经核算你进修违约金和2014年1-7月医院发给你的所有经费共计41767.89元。对收取过高违约金问题,你已申请了人事争议仲裁并已受理,以古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或裁决结果为准。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