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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外地的社保、医保等 如何转回泸州来?

  • 问政网友:15892904655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4-12-04 09:01:14

2001年大学毕业后在泸州短暂工作过一段,当时缴纳了相关的社保、医保等,后来户口迁出本市,在外地工作多年,目前又回到泸州工作,户口也办会来了,我想问问,我此前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医保等,是否需要转回来呢,如何转?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4-12-04
    09:01:14
    15892904655 已问政
  • 2 2014-12-04
    17:01:4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4-12-18
    09:30:0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4 2015-01-08
    17:44:25
    15892904655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4-12-18 09:30:08

养老保险方面:

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应当转到新就业地。根据规定,你应当持居民身份证到原参保缴费的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单位经办人或你本人把缴费凭证交到你新就业地参保的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符合转入条件的,由现社保局办理转移相关事宜。

职工医疗保方面:

一、你在异地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折算为我市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二、按四川省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22号)文规定,流动就业人员跨统筹的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应携带《参保凭证》(第三联)及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证明材料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参保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并通过传真或加密邮寄等方式调取《参保凭证》(第一联)。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流动就业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在泸州医疗保险信息网(网址:www.lzyb.com.cn)查询、也可到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咨询、还可直接拨打我局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30-3190803、0830--312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