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4-12-04 12:35:58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所购住房也是共同所有,但办理贷款时仅用了一方的公积金贷款。问:另一方的公积金可否提取?如果可以提取,如何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14-12-04
12:35:58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4-12-04
15:12:0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4-12-04
15:39:1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4-12-04 15:39:15
配偶可以提取,需要收结婚证复印件、看原件,其他资料与主贷人相同。但是如果主贷人每年支取的公积金已经达到还贷的全额,那么配偶就不能再提取了,也就说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还款的年总额。
归集咨询电话:3108164 2361331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