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泸县书香美地物管公司收费等问题
- 问政网友:741852963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04-01 22:04:38
泸县住建局:
泸县书香美地艾明物管公司乱收费。
1.业主叫三轮车拉东西进去装修每次都要收费,关键是收费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文件。 业主在物业处办装修手续时已经交了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3.5元每平方的装修管理费,2.5元每平方的建渣清运费。拉装修材料时还另外收费,这不合理。
2.业主在小区外购买的水泥和河沙每吨要收10元钱。如果在小区里购买的水泥和河沙就不收10元每吨的钱。
3.占用小区的消防通道,堆放贩卖的沙石水泥,这是违法的。严重影响消防安全。
4.业主交的物业费就已经包含了公共区域的水电费,但物管另外还向业主单独收取了每户200元的公共区域水电费。这也是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文件。
请泸县住建局查处书香美地艾明物管公司乱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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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1
22:04:38 74185296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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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15:11:58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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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10:00:02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04-04 10:00:02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泸县书香美地小区物管收费等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三轮车拉东西进去装修每次都要收费问题。物业公司收取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费用在小区后门有公示,主要目的是对外来车辆进行指导停放,杜绝乱停行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拟用于小区内部因拉装修材料车辆乱停乱放导致沟盖板损坏修复。
2.在小区外购买的水泥和河沙每吨要收10元钱问题。禁止散装沙石进入小区,所有沙石必须装袋进入小区以保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电梯等相关设备减少人为破坏。物业公司已停止收取此费用。
3.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堆放贩卖的沙石水泥问题。我局已责令物业公司把在小区内贩卖的装修材料全部清理出小区,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装修材料。
4.公共区域水电费问题。书香美地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约定中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并未包含公共区域水电费。按书香美地前期物业合同第七条第二点约定:小区公共区域水电费由业主按面积分摊,物业公司单独收取业主200元公共区域水电费属于预收费,物业公司于每月公布公共区域水电使用情况。
2019年3月29日,我局向您解释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2931252。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